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市场监督管理领域机构改革有关情况自查报告(最新),供大家参考。
根据《中共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机构改革评估的通知》精神,结合机构改革职能转变情况,现就市场监督管理领域机构改革有关情况自查如下:
一、市场监管改革的基本情况
按照《县机构改革方案》《关于<县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县机构改革人员转隶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局党组高度重视,落实责任、明确任务、研究部署,统筹抓好市场监管领域机构改革工作落实,从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做到与县委保持高度一致。确保在机构改革期间“思想不乱、工作不断、队伍不散、干劲不减”,为机构改革顺利进行奠定了坚实的组织领导和思想基础。目前,组织领导有力,内设机构设置合理、职能职责明确,运行顺畅,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二、自查自评情况
(一)提升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一是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提高思想认识。认真落实中央、省、州、县关于国家机构改革重要指示及相关政策和文件,进一步将全局干部职工的思想统一到中央、省、州、县的决策部署上来,把拥护改革作为检验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标准。同时,通过开展教育,全体干部职工从思想上树牢了“三定”的“宪法”意识。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成立了机构改革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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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负责机构改革期间各项工作组织指挥和协调。三是明确职能职责,强化执行力。“三定”是确保单位正常运转的根本,局党组组织精干人马,组成专班,认真研究相关法律法规、市场监管系统各级“三定”方案,并充分借鉴汲取兄弟部门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形成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切实明确了市场监管部门及内设机构的职能职责,同时,加大对履职尽责的责任和追究,为确保“三定”有效执行奠定了坚实的纪律基础。
(二)深化机构改革,强化使命担当。在机构改革期间,局党组坚决执行县委县政府机构改革部署,有组织、有步骤、有纪律推进机构改革事项,尽快实现职责有机结合、内部业务融合,全体干部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责任担当,克服了人员减少、职能增加带来的诸多困难,以最短的时间进入工作角色,努力做到改革与发展“两不误、两促进”。一是较快实现职能转变,完善和创新内部管理。新组建的市场监督管理局除原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监管职责外,新划入了价格监督检查、反垄断执法、知识产权等职责,呈“3+3”模式。同时,为保证市场监管职能落到实处,局党组严格按照审批的“三定”方案,在认真研究的基础上,结合领导班子、内设机构和人员能力素质,合理明确工作分工,基本形成了党组统筹抓、班子成员分工抓、中层干部具体抓的科学良性运转格局,以最短的时限实现从“物理组合”到“化学反应”的过渡,逐渐步入了良好的发展轨道。机构设置、人员配备、领导职数等与“三定”方案一致,无擅自扩大或缩小职责范围和权限的行为。二是明确目标责任,强化执纪问责。年初,局党组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部署,结合部门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了年度目标责任分工,并将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对任务完成质量不高的人和事,均严格执行纪律。为各项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提供了坚强有力的纪律保障。机构改革以来,局党组坚决贯彻执行县委、县政府指示,主动作为,认真谋划和研究工作,按照新的职能职责要求,先后出台了《县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县创建放心舒心消费城市实施方案》《县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方案》等政策措施,圆满完成了州运会、景区开园、省级文明城市创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脱贫攻坚、灾后恢复重建等急难险重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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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认真履职尽责,任务完成圆满。
一是市场进一步规范。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省级文明城市创建为抓手,大力开展全域环境整治、春雷行动、全域旅游综合整治等专项行动,依法严厉打击虚假宣传、价格欺诈、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短斤少两、以次充好、打粉增量、传销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全县市场秩序明显好转。机构改革以来,共办理各类案件56件,罚款114余万元,向综合行政执法局移交案件线索30件,成功受理或分流消费者投诉举报126起,挽回经济损失38余万元,对违法违规行为形成了强有力的震慑。大力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全县市场主体诚信依法文明经营意识明显提升。截至目前,全县共有省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2家,州级1家,县级10家,8户个体工商户获评“文明诚信示范户”,企业信用信息年报公示率均达95%以上。2019年,获评市场监管系统“春雷行动”先进集体、1名同志获评先进个人,2020年,我县企业年报公示工作荣获省市场监管局通报表扬。二是底线意识进一步增强。机构改革以来,严守“食品药品、工业品质量和特种设备安全”三大安全底线,助力抗震救灾、灾后恢复重建和乡村振兴等,严格按照“四个最严”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食品源头监管,压实主体责任,强化抗震救灾、灾后恢复重建、疫情防控、省级文明城市创建等重要时机的食品安全监管,牢牢守住了“无重大食品安全责任事故”底线,保证了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坚持日常监管与专项整治相结合,在强化日常监管的同时,扎实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专项整治,保障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用药安全。强化质量监管,助力灾后恢复重建和重大项目建设,有机示范区创建和标准化工作稳步推进,计量监管和认证进一步规范,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实现了零事故目标。三是疫情防控扎实有效。按照“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疫情防控总要求,以“控疫情、稳市场、安民心”为目标,充分发挥好市场监管职能作用,整合市场监管疫情防控合力,依法规范市场秩序,千方百计保障民生所需,有序推进复工复产,全力保障疫情防控,取得了疫情防控的阶段性胜利。四是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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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环境更加优化。按照国务院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等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县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大会精神,狠抓《县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若干政策措施》落地落实,打破“三门”“三山”,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我县民营经济呈良好发展势头,涌现出了一大批优秀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2020年,全县市场主体新增1114户,十三五期间,民营经济主体数增长了86.4%。五是脱贫攻坚成效显著。以“户脱贫、村退出、县摘帽”为责任担当,积极围绕“两不愁三保障”,不断深化“两联一进”群众工作,脱贫攻坚成效显著。自脱贫攻坚工作开展以来,帮助贫困群众解决实际困难50余件,联系外出务工20余人次,为贫困群众捐款13300元,资助帮扶村建设投入2万多元,实现了27户贫困群众成功脱贫。六是全面从严治党成效明显。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县委“五精”理念,创新服务举措,抓班子、带队伍,围绕发展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组织凝聚力逐年提升,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落实在岗位上、体现在行动中,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大力开展廉政教育和警示教育,狠抓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充分发挥群众的的监督作用,干部职工规矩意识明显增强,履职能力明显提升,全局无违纪违规问题发生。
三、存在的问题
总体而言,市场监管机构改革,内设机构设置合理、职能职责明确,运行顺畅,但也存在不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行政执法和监督检查的“边缘”问题未得到有效解决。行政执法和监督检查在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中已有明确的界定,可在实际的、具体的工作仍有“扯皮”、“踢皮球”等现象。二是执行机构改革方案还存在不到位的现象。主要表现在,“编走人走,事未走”问题依然存在,机构改革后,按照机构改革方案,行政审批职能已全面归并行政审批部门,但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职能仍由承担,造成了“编走人走,事未走”的现象,导致工作量增大,人员显得相对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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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机构改革的意见建议
强化机构改革方案法定效力,在执行上下功夫,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机构改革要求,明确部门职能职责,建立健全权责清晰、权责相宜的运行机制。
下一步工作中,将坚决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深化机构改革成果,“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强化理论武装和队伍建设,带领全局干部职工做新时代市场监管事业的先行者,严守规矩、令行禁止,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打造一支“懂监管、会监管、能监管”的市场监管队伍,努力构建让党放心、让群众满意的市场监管体系,为建设“两地一典范、美丽新九寨”作出更大贡献。
为进一步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推动体制机制创新,落实区纪委《关于开展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情况监督检查的通知》(X纪办发〔20XX〕5号)的要求,我局对自身落实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的情况,认真组织开展了自查自纠工作。
一、组织领导
(1)加强学习,提高认识。召开全局干部职工大会,集中学习和深刻领会文件精神,切实提高对文件的理解和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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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为确保此次自查工作落到实处,成立了自查自纠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细化分工,形成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局面。
(3)加强自查,不走形式。紧紧围绕自查目标和内容,对照文件精神和要求,严格要求,求真务实,组织相关人员逐条逐项进行自查,不留死角,不走过场。
(4)加强自纠,务求实效。通过自查自纠,未发现一起文件规定中的违法违纪行为,但仍要求全局干部职工在以后的工作中,严格遵守文件规定,切实贯彻落实文件精神,力求长效。
二、行政审批事项的取消和下放,根据我局职能,我局没有行政审批事项。
三、职能调整
坚持管理科学化、服务社会化的方向,加强政府机关后勤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转换机制,推动后勤服务化、市场化,促进联合服务,逐步建立和完善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国民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政府机关后勤保障体制,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严格按照“三定”规定完成机构组建、职能整合和人员编制划转工作。按照“三定”规定及区编办批复行使职责、设置岗位和配备人员。局机关目前领导和内设科室领导职数配置均符合上级文件要求,无擅自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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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内设机构、加挂牌子、提高机构规格、人员超编、超配领导职数和人员混编混岗等现象发生。
四、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八项规定和财经纪律
不存在超限额设置机构或变相增设机构等行为;不存在违规增加编制或突击进人、超编进人、超职数配备干部、突击提拔干部、突击评定专业技术职称等行为。依法依规处置经费资产,不存在借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之机隐瞒、挪用资金或虚报、冒领资金等行为;不存在突击花钱、巧立名目发放和私存私放钱物等行为;不存在挥霍公款相互宴请、收送纪念品或礼品等行为;不存在违规更换公务用车、办公设备,漏报、瞒报、隐匿和违规处理国有资产等行为。严格执行中央、省、市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严控一般性支出,继续深化“三公经费”预算管理,大力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
此次自查自纠工作的开展,有利于完善制度机制、提高行政效率;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组织人事纪律和财经纪律,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问题,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保证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工作顺利进行。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立即敦促整改,对于顶风违纪的,严肃查处,以优良的作风和清正的环境切实保障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工作顺利实施。
xxxx市场监督管理局机构改革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下,我局坚持统一思想认识,主动担当作为,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在强推进、抓落实、求实效上狠下功夫,机构改革工作基本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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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改革工作进展情况
(一)准确把握时间节点,精心谋划实施。根据《中共xxxx委、县政府办公室转发的通知》(庄办发〔2019〕16号)文件精神,将县工商局、县食药监局的职责,县价格监督检查局的价格监督检查职责,县科技局的专利管理职责等整合,1月30日,挂牌成立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4月2日,挂牌成立了县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做到了机构改革工作不迟滞拖延、不搞变通,助推了全县机构改革工作稳步有序推进。
(二)摸清现有人员底数,夯实改革基础。全面开展原食药监、工商局机构设置、编制现状和现有在职人员摸底工作,摸清了改革前两部门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及运行状况,建立了机构编制和人员配备台账,确保改革依据资料实、部门沿革清、数据支撑足。机构设置情况:原食药监局内设股室3个(办公室、监管股、政务服务股),局属单位2个(食药稽查局、食药检测中心),19个基层食药监所;原工商(质检)局内设机构8个(办公室、法制宣传教育股、注册登记股、市场规范管理股、消费者权益保护股、商标广告监督管理股、标准计量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直属机构1个(经检分局),7个基层工商所。编制情况:原食药监局县委编办核定编制123名(其中:局机关行政编制11名、工勤3名,食药稽查局事业编20名,食药检测中心事业编12,名基层食药监所行政编制6名,事业编71名);原工商(质检)局县委编办核定编制85名(其中:局机关行政编制23名、工勤3名,经检分局行政编制6名,基层工商所行政编制27名、事业编制22名,质检所事业编制4名)。现有在职人员情况:原食药监局各类在职人员合计116人(其中:公务员13人,高级技术工1人,事业管理97人,服务期人员5人)。原工商(质检)局各类在职人员合计99人(其中:公务员57人,事业管理26人,工勤技能5人,服务期人员1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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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扎实编制“三定”。在县委编办印发的“三定”规定模板的基础上,我们集思广益,认真听取各方意见,先由专人写出初稿,由副局长认真把关修改,再报主要领导严格审核修改,最后召开局党组扩大会议专题研究进一步提出修改意见,最终经过六次修改后成形,现已上报县委编办待批。确保了“三定”规定逻辑清晰、用语规范、严谨完整,实现与上级部门的“三定”规定相衔接、与机构改革方案相衔接、与历史沿革相衔接的“三衔接”要求。
(四)严守机构限额规定,规范设置股室。严格按照县委编办批准的10个内设股室限额要求,参照是市场监管局“三定”方案,结合我县实际,整合职能相对弱化股室,设置内设股室10个,均为股级:办公室、法规信用监管股、政务服务股(注册与行政审批股)、市场规范与质量发展股、商标广告与知识产权保护股、应急管理与综合协调股、食品监管股、药械监管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计量标准认证与检验检测监管股。
(五)严守干部人事纪律,转隶机构人员。按照县委编办“除机构整体撤并需要转隶编制和人员外,部分职责划转的机构原则不转隶人员”的人员转隶工作要求,清理上报县委编办《xxxx机构改革涉改部门事业单位整建制转隶工作人员花名册》等三个表册合计各类人员238名(包括划入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5人和离退休人员55名,按照县委编办和县人社局要求8名服务期满即将转正人员不划转),完成了人员转隶。
二、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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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机构改革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目前还存在三个突出问题。一是内设机构不统一。我局目前拟设10个内设股室,较全市其他县(市)区局相比内设股室少。二是综合执法队人员划转工作要求矛盾。《xxx深化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改革实施方案》中对县(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人员身份规定不明确,导致食品药品稽查局16名事业编身份执法人员无法整体划入。三是基层执法单位和检测中心改革工作要求不明确。我局下属的19个基层食药监所、7个工商所(分局)、1个食药检测中心和质检所今后如何改革,目前尚无定论。以上三个问题严重制约着我县市场监管工作改革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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