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县级)(精选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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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县级)(精选文档)

关于打赢脱贫攻坚三年行动的实施方案(县级)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打赢脱贫攻坚一系列指示精神,根据《中共xx省委xx省人民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实施意见》《中共xx市委xx市人民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实施意见》要求,进一步明确2018年至2020年三年脱贫攻坚工作重点,如期高质量完成脱贫攻坚政治任务,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重要战略思想,坚持落实中央、省、市工作部署。按照“核心是精准、关键在落实、实现高质量、确保可持续”的总体要求,对标“两不愁、三保障”的基本标准,统筹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提高脱贫攻坚实效为抓手,以抓基层党建促脱贫为组织保障,强化支撑保障体系建设,加大政策落实力度,集中力量攻坚克难,推进脱贫攻坚“十大工程”。由找准帮扶对象向精准帮扶稳定脱贫转变,由关注脱贫速度向保证脱贫质量转变,由开发式扶贫为主向开发式扶贫与保障式扶贫并重转变,加大工作力度,强化监督考核,进一步巩固脱贫成果,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

二、目标任务

到2020年,确保实现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xx个贫困村全部退出,确保绝对贫困问题得到历史性解决。严格按照“两不愁三保障”要求,狠抓产业就业扶贫,确保贫困人口不愁吃、不愁穿;
保障贫困家庭孩子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确保有学上、上得起学;
保障贫困人口基本医疗需求,确保大病和慢性病得到有效救治和保障;
保障贫困人口基本居住条件,确保住上安全住房。进一步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坚持把提高质量放在首位,坚持扶贫同扶志扶智相结合,坚持开发式扶贫和保障性扶贫相统筹,坚持脱贫攻坚与锤炼作风、锻炼队伍相统一,坚持调动全社会扶贫积极性,确保贫困群众遇困不返贫、遇病不返贫、遇灾不返贫,实现脱真贫、真脱贫。

2018年,作为深化落实年,加大攻坚力度,实现xx人贫困人口脱贫、x个贫困村退出的年度目标。

2019年,作为巩固提升年,着力巩固脱贫成果,逐步建立脱贫和防止返贫长效机制,落实各项后续扶持措施,根据上年脱贫成效,调整脱贫规划,努力实现xx人贫困人口脱贫的目标。

2020年,作为全面决胜年,如期完成脱贫攻坚任务,确保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消除绝对贫困;
确保实现贫困人口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幅度高于全县平均水平,基本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有效提升生产、生活环境明显改善,如期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

三、实施精准扶贫19个行动

1.产业扶贫提质增效行动

推行“选准一项主导产业、打造一个龙头、设立一笔扶持资金、建立一套利益联结机制、培育一套服务体系”的“五个一”模式,重点推行致富带头人带动、新型经营主体带动和村集体带动发展特色种养,不断放大产业扶贫效应,打造“一村一品”、“一村多品”,确保贫困户稳定增收。

推进特色产业发展转型升级。因地制宜加快发展对贫困户增收带动作用明显的有机稻米、绿色蔬菜、特色种养、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中药材、白茶、油茶等特色产业,形成特色产品。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支持建设现代农业示范园和产业园,引进培育农产品精深加工企业,带动特色产业深度开发,推进农产品全产业链发展,打造一批贫困人口参与度高的特色产业基地。鼓励各地从实际出发,利用扶贫资金发展短期难见效、未来能够持续发挥效益的产业。

强化提高产业扶贫组织化程度。完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贫困户利益联结机制,推广脱贫合作、订单帮扶、生产托管等有效做法,实现贫困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发挥基层党组织在组建合作社中的作用,大力推广村干部与能人带头领办、村党员主动参与、村民自愿参与、贫困群众统筹参与的“一领办三参与”产业扶贫合作模式,推进“三资转变”,鼓励和支持龙头企业、新型经营主体、种养殖大户、创业返乡人员在村发展产业,支持合作社和龙头企业与贫困户建立紧密的经营性、工资性、生产性、政策性、资产性等多种形式收益联结,确保贫困户获得稳定收益。

建立扶贫产业发展技术帮扶机制。依托市县乡三级产业技术专家和服务团队,深入开展扶贫产业技术指导服务,实行扶贫产业发展技术包干服务,确保每个发展产业的贫困户有一名专家或技术人员全过程技术跟踪指导服务。鼓励各地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向贫困户提供便利高效的农业社会化服务。〔责任单位:县农业局、县发改委、县科技局、县扶贫和移民局,各乡(镇、场)〕

2.光伏扶贫行动

建立健全光伏电站运维管理机制,提高运维效率和水平,充分发挥全县xx户光伏电站和联村光伏电站作用,使贫困户获得收益,增加财产性收入,贫困村村集体经济增长。强化实施光伏扶贫的主体责任落实,重点自查光伏扶贫项目的协调服务、运营维护、监督管理、竣工验收和收益分配监管等方面工作,保障我县光伏扶贫电站安全、稳定和可持续运行,切实发挥光伏扶贫效益,确保贫困户的收益得到保障。〔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扶贫和移民局、县供电公司、县财政局,各乡(镇、场)〕

3.精准实施旅游扶贫行动

大力支持乡村旅游发展,加大旅游扶贫项目资金倾斜力度,加强旅游扶贫人才培训,强化旅游扶贫督导机制,有效发挥旅游产业脱贫攻坚中的带动和促进作用。实现各乡镇均有不同类别、各具特色的乡村旅游点。从涉农扶贫整合资金中统筹安排资金对旅游扶贫项目实施奖补,省4A级乡村旅游点奖补xx万元,乡村旅游点厕所达到国家3A级旅游厕所奖补x万元,乡村旅游重大节庆活动给予适当奖补。

实施《xx县乡村旅游发展规划》,大力开发一批地方特色鲜明、集聚较高、业态丰富的乡村旅游点、乡村旅游综合体和乡村风情小镇,盘活闲置农房,挖掘当地农耕文化、民俗演艺、农事节庆、文化遗产,培育自驾车房车营地、帐篷营地、体育竞赛、乡村民宿等新业态。重视乡村旅游商品设计、生产、包装和推广,推进乡村旅游“后备箱”工程,将农产品开发为土特产品、旅游纪念品、特色食品等乡村旅游商品,促进乡村旅游消费。2018年通过旅游带动xx人贫困人口实现脱贫;
2019年带动xx人贫困人口实现脱贫;
2020年带动xx人贫困人口实现稳定增收。〔责任单位:县旅发委、县扶贫和移民局,各乡(镇、场)〕

4.电商扶贫行动

加强电商服务站点建设,依托“邮乐购”“益农社”“供销e家”“社会扶贫网”“和我信”等涉农电商平台,推动我县农产品通过网络扩大销售渠道,2018年建设完善x个电商服务站点,2019年建设x个,2020年建设x个,贫困村电商服务站点实现全覆盖。加强电商服务站点运营管理,促进扶贫产业产销衔接及上网销售,带动就业和创收。〔责任单位:县商管办、县邮政局、农业局、县供销社、县扶贫和移民局,各乡(镇、场)〕

5.金融扶贫行动

推动全县精准扶贫贷款稳步增长。创新扶贫信贷产品和模式,稳步发展产业扶贫信贷通。规范扶贫小额信贷发放,注重贫困户的自愿参与,加强风险防范。支持农业银行、农商银行等涉农银行机构发挥好网点优势,加大特色优势产业领域信贷投放;
支持有关银行业金融机构大中型商业银行完善普惠金融事业部体制机制,对网点建设、信贷资源实施倾斜,实现2018-2020年全县精准扶贫贷款增速高于同期各项贷款增速。

推进保险业服务脱贫攻坚。积极发展扶贫小额信贷保证保险,探索推广“保险+银行+政府”多方信贷风险分担补偿机制。支持开发特色农业险种,探索发展价格保险、产值保险、“保险+期货”、设施农业、“互联网+”等新型险种,扩大涉农保险保障范围。〔责任单位:县人民银行、县农商行、县扶贫和移民局,各乡(镇、场)〕

6.就业扶贫拓展扩面行动

推动贫困劳动力就业意愿、就业技能和就业岗位精准对接,实行“搭建六类新平台、完善一套保障机制”就业扶贫模式。

实施贫困人口技能脱贫。鼓励职业院校面向贫困家庭未升学初高中毕业生、青壮年劳动力等群体,开展多种形式的职业教育培训和劳务输出、乡村旅游、生态护林、林下经济、节能环保等相关职业技能培训,实现脱贫举措与技能培训精准对接。推动有意愿的贫困家庭子女至少掌握一门就业前景好的专业实用技能,引导订单式、学徒制等校企联合培养类职业教育项目,优先招收贫困家庭子女就读。

推进外出务工转移就业。开展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周等专项活动,加强地域间对口劳务协作,支持人员外派就业。推动开展对外家政服务企业供需对接,组织有意向从事家政服务的贫困人口参加养老护理员、钟点工、育儿嫂、月嫂、保洁以及餐饮、住宿、理发等生活服务领域技能培训,引导更多贫困人口通过家政服务就业。拓宽贫困劳动力外出务工就业主渠道,逐年提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外派劳务人员比重。

强化就业脱贫平台建设。继续支持创建就业扶贫园区、龙头企业扶贫基地、就业扶贫车间、新型农村合作社、非正规就业组织、就业扶贫专岗托底等6类就地就业平台,吸纳贫困劳动力就近就地就业,实现稳定增收。鼓励发展生态友好型劳动密集型产业,通过岗位补贴、场租补贴、贷款支持等方式,因地制宜推进就业扶贫车间建设。发挥扶贫资金、就业补助资金和其它各类资金作用,积极开发就业扶贫专岗,鼓励农村劳动力返乡创业带动就业。〔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扶贫和移民局,各乡(镇、场)〕

7.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提效行动

严格落实易地扶贫搬迁政策要求和规范标准,严守搬迁贫困对象精准“界线”、人均住房面积不超过25平米“标线”、户均自筹不超过1万元“底线”、项目规范管理“红线”的“四线”要求,坚持“搬迁是手段、脱贫是目的”的要求,确保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

强化搬迁安置项目建设。结合新型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大力推进统规统建、集中安置方式,加强易地扶贫搬迁安置项目建设督促检查,完成“十三五”全县易地扶贫搬迁任务。

强化搬迁后续脱贫发展。逐户到人落实后续脱贫发展举措,建立健全后续帮扶台账。通过发展优势农业产业、扶持创业、促进就业、设置公益岗位、建设扶贫车间等,帮助贫困搬迁户实现稳定增收、稳定脱贫。在保障安置住房建设、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的基础上,结余的中央和省级安排的易地扶贫搬迁对个人的补助资金及贴息资金,可在搬迁贫困群众后续扶持资金有保障的前提下,统筹用于其他脱贫攻坚项目。

强化搬迁安置区社区管理和服务。建立健全搬迁安置点社区管理服务机制,创新管理方式,落实搬迁群众上学就医、社会保障等政策,切实做好社区管理、搬迁群众心理疏导等服务工作,就地引导搬迁群众培养良好生活习惯,尽快融入新的生活环境。〔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扶贫和移民局,各乡(镇、场)〕

8.生态扶贫示范促进行动

一是聘任生态护林员。吸纳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为生态护林员,每年续聘贫困人口护林员占全县护林员比例不少于xx%。二是生态效益补偿增加转移性收入,结合天然林保护、生态公益林补偿等林业项目,全县每年实施的生态公益林和天然林保护面积巩固在xx万亩以上,生态保护投入惠及建档立卡贫困户每年达xx户以上。〔责任单位:县林业局,各乡(镇、场)〕

9.教育扶贫精准对接行动

全面推进教育扶贫政策落实。持续深化贫困家庭子女就学资助、留守儿童教育关爱、帮扶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初次就业全覆盖,实现“三个确保、两个提供”,即:确保建档立卡学龄前儿童都有机会接受学前教育,确保贫困家庭义务教育阶段适龄人口都能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确保贫困家庭高中阶段适龄人口都能接受高中阶段教育特别是中等职业教育,按省、市要求对贫困家庭高等教育阶段适龄人口提供更多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与相关部门一道对贫困家庭学龄后人口提供适应就业创业需求的职业技能培训。

全面改善办学条件。统筹推进乡镇特别是农村留守儿童集中地区寄宿制学校建设,促进寄宿制学校合理分布,提高农村留守儿童入住率。完善城乡一体的义务教育发展机制,推进中小学办学条件标准化建设,合理规划学校布局,加强城乡新建居民小区配套学校规划建设,促进全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进一步提高义务教育质量和水平。

全面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深入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改善乡村教师待遇。同时,建立健全县域内义务教育教师交流轮岗制度,引导优秀校长和骨干教师向农村学校流动,继续实施农村教师“特岗计划”,不断强化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组织开展推普脱贫学习培训,提高群众语言文字应用水平,增强就业竞争力,促进就业脱贫。〔责任单位:县教科体局、县扶贫和移民局,各乡(镇、场)〕

10.健康扶贫巩固提升行动

推进健康扶贫工程。根据脱贫需求,提高补充保险筹资标准和保障水平,完善贫困人口健康扶贫保障投入增长机制,筑牢基本医保、大病保险、补充保险、医疗救助、政府兜底“五道保障线”,使贫困患者住院最终实际报销补偿比达到xx%以上。继续实施贫困人口重大疾病专项救治,加大支出型低收入家庭大病患者及因病致贫对象救助力度,推动困难群众重大疾病免费专项救治,强化医疗救助与大病保险、补充保险在对象范围、支付政策、经办服务和监督管理等方面衔接,落实贫困患者县域范围内住院“先诊疗、后付费”和“一站式”结算,简化大病保险、补充保险和医疗救助核算程序及材料,承办大病保险和补充保险的保险机构及民政部门应以"一站式"结算发生的数值为准按月及时核拔医保经办机构和医疗机构在“一站式”结算中垫付的资金。保障贫困人口门诊就医待遇,对确诊患有门诊特殊慢性病的贫困患者,按规定由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补充保险、医疗救助进行报销。

加强健康扶贫基层基础建设。完成乡镇卫生院的升级改造任务,完善乡镇卫生院的医疗设施设备。提升乡镇卫生院医疗卫生服务与健康扶贫能力,实施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培养计划,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完善乡镇卫生院医疗卫生人才招聘制度,对艰苦边远地区县乡医疗卫生机构适当放宽年龄、学历、专业等要求,并可拿出不超过15%比例的岗位面向本县、本市或周边县市户籍人员(或生源)招聘,着力解决基层执业医师紧缺等问题。

加强妇幼机构基础建设,落实妇幼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举措。县政府完成妇幼保健院(所)的升级改造任务,完善妇幼保健院(所)的医疗设施设备,提升妇幼机构医疗保健服务与健康扶贫能力。继续实施新生儿疾病免费筛查项目。〔责任单位:县卫计委、县人社局、县民政局、县扶贫和移民局,各乡(镇、场)〕

11.农村危房改造扶贫稳固安居行动

完成农村危房改造计划。精准识别、确认对象,健全农户申请和村级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复核的“三级认定”以及县乡村“三榜公示”程序。扶贫、民政、残联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对四类困难群众补助对象的相应身份类型进行认定,住建部门要对申请改造对象的住房安全情况进行鉴定。全面排查危房,完善存量危房台账,实施精准管理,做到改造一户、销档一户。按照省住建厅统一部署,基本完成现有排查确定的xx余栋存量危房住户经济情况及住房情况核查,并根据乡镇核查情况,进行分类实施危房改造,2019年完成四类对象危房改造,2020年全面完成后续扫尾任务。对完全无经济能力和劳动能力、不能自建房屋的特困户,采取如“交钥匙”工程、盘活利用集体闲置公房、置换或长期租赁村内闲置农房等切实可靠的多种措施,兜底解决特别困难农户的基本住房安全问题。

强化农村危房改造质量安全监管,树立质量安全第一理念,严格执行建筑工程相关技术规范。加强农村危房改造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和巡查,做到问题及时发现及时整改,新建房屋检查情况要填写《农村危房改造质量安全检查表》,维修加固房屋检查情况要填写《农村危房加固改造质量安全检查表》,并归入农户档案。〔责任单位:县建设局、县扶贫和移民局,各乡(镇、场)〕

12.社会保障扶贫兜底覆盖行动

进一步加强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两项制度有效衔接,织牢编密农村低保制度对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兜底保障网络。严格核对困难群众家庭经济状况,落实精准识别和动态管理机制,每年开展一次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坚持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对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中靠家庭供养且无法单独立户的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予以重点保障。脱贫攻坚期内,对人均收入超过当地低保标准的建档立卡低保对象,可给予一定的渐退期。持续加大农村低保资金投入,到2020年全县农村低保标准高于同期全县扶贫标准xx%,全面巩固农村低保兜底保障扶贫成果。

加强临时救助工作。对农村贫困群众临时救助标准按照不低于5%的比例上浮。全面建立落实乡镇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提升临时救助时效。

力促残疾群体脱贫。夯实贫困残疾人“两不愁、三保障”,有效扩大基本康复服务、到2020年基本完成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家庭的无障碍改造。实施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落实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资助政策,加强对因残、因贫辍学残疾儿童少年复学工作,强化对残疾儿童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资助。促进贫困残疾人就业创业,开展实用技术助残行动和残疾人就业援助月活动,加大助残创业就业基地扶持力度,资产收益扶贫项目优先安排贫困残疾人家庭。筑牢贫困残疾人社会保障,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推动有条件的地区生活补贴对象向低收入、无固定收入等其他困难残疾人拓展,护理补贴范围向非重度智力、精神残疾人拓展,及时提高补贴标准,实现城乡标准统一。继续实施阳光家园计划和政府购买残疾人日间照料服务项目,加大对建档立卡失能重度残疾人照护和托养工作力度,强化困难残疾人多层次多元化托养服务。〔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残联,各乡(镇、场)〕

13.新农村建设扶贫行动

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将新农村建设和脱贫攻坚战紧密结合起来,新农村建设点要重点向贫困村倾斜,同时结合移民搬迁、贫困村整治、农村危房改造等,加快推进贫困村新农村建设力度,确保村庄基础设施建设得到加强,农村人居环境得到改善。深入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大力推进农村厕所革命,梯次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全面提升村容村貌,加强村庄规划,注重长效管护,全面改善贫困村人居环境。加快实施人居环境整治,推进资金项目向贫困村倾斜安排,实施贫困村村庄整治提升工程,促进“七改三网”基础设施项目(改路、改水、改厕、改房、改沟、改塘、改环境,电网、广电网和互联网建设)和“8+4”公共服务项目(农村基层综合公共服务平台、卫生室、便民超市、农家书屋、文体活动场所、垃圾处理设施、污水处理设施、公厕,小学、幼儿园、金融服务网点、公交站)集成投向贫困村。〔责任单位:县委农工部、县扶贫和移民局、县城管局、县建设局、县卫计委、县国土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文广新局、县环保局、县教科体局、县林业局、县供销社、县投资公司、县供电公司,各乡(镇、场)〕

14.交通扶贫行动

提升交通水平。在加快建成外通内联、通村畅乡、公交到村、安全便捷的交通运输网络。抓好“四好农村路”建设,2018年完成xx户以上自然村通水泥路,2019年底有条件的村民小组通水泥路。推进城乡公交一体化建设,到2020年实现具备通镇村公交条件的建制村通公交车率达到100%。加快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基本完成乡道及以上行政等级公路安全隐患治理。推进窄路基路面农村公路合理加宽改造和危桥改造。〔责任单位:交通局,各乡(镇、场)〕

15.水利扶贫行动

完善水利设施。加快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大力推行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到2020年全面解决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饮水安全问题。加强防洪工程建设,基本完成万亩以上圩堤加固整治项目和灾后水利薄弱环节实施方案内的中小河流治理、五河治理防洪工程等项目,继续推进重点山洪沟建设,基本完成国有公益性管理单位和乡镇农村集体管理的堤防标准化创建工作,切实做好堤防工程运行管理。〔责任单位:县水利局,各乡(镇、场)〕

16.电力扶贫行动

改造电力提升。实施新一轮农网改造升级,加快推进电力基础设施建设,建立电力普遍服务监测评价体系,引导电网企业做好农村电力建设管理和供电服务,到2020年实现全县农网户均配变容量不低于2.0千伏安。〔责任单位:县供电公司,各乡(镇、场)〕

17.结对(驻村)帮扶扶贫行动

进一步压实结对(驻村)帮扶责任,确保实现行政村驻村工作队和“第一书记”全覆盖、贫困村县级以上单位结对全覆盖、贫困户结对帮扶全覆盖。要充分认识脱贫攻坚艰巨性,选派责任心强、作风扎实、素质好的干部作为驻村工作队员。挂点领导要确保人员、时间、精力到位,亲力亲为深入扶贫点,发挥领导示范和以上率下作用。帮扶单位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结合贫困村实际,与村组分析致贫原因,研究制定脱贫致富思路,从政策上、措施上项目上给予帮助和支持,在精准脱贫上见实效。帮扶干部要真正了解群众所需所盼,加深贫困群众感情,切实解决发展难题支持贫困户确定和实施脱贫增收的项目,确保贫困户如期脱贫。认真执行驻村扶贫工作队管理办法,加大督查、检查、考核、通报问责工作力度,强化和规范工作队员管理。充分运用考核结果,对考核为优秀的给予表扬,对违反有关规定或工作不力的及时召回调整,并对派遣单位和个人进行追责问责。〔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各乡(镇、场)〕

18.精准实施网络通信再提升扶贫行动

按照贫困村退出标准,贫困村村委会所在地通宽带网络,保障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方便快捷接入高速、低成本的网络服务,保障各类网络应用基本网络需求,更多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都有机会通过农村电商、远程教育、远程医疗等享受优质公共服务、实现家庭脱贫,高速宽带网络助力脱贫攻坚的能力显著增强。重点对霞阳村、茶园山村等偏远贫困村网络再提升。〔责任单位:县工信委,各乡(镇、场)〕

19.精准实施电视通信再提升扶贫行动

实现有收看电视意愿的农户,都能通过有线或无线方式收看到电视。精准建立贫困村通电视信号台账,加强对通电视信号情况的调查摸底,重点就未通电视信号的农户建立台账,对已通电视的定期检查,并动态跟踪及时更新。〔责任单位:县文广新局,各乡(镇、场)〕

四、扎实推进4项重点工作

1.规范完善动态管理,夯实脱贫基础。每年开展一次贫困人口动态调整,做到贫困人口、致贫原因、帮扶措施、脱贫路径、脱贫成效“五个清楚”。严格识别退出标准和程序,新致贫和返贫的纳入建档立卡范围,达到稳定脱贫标准的实施退出,未实现“两不愁三保障”的不得退出。持续开展建档立卡数据核准清洗和比对分析,提高建档立卡数据质量,确保符合条件的纳进来、不符合条件的清出去,进一步拓展扶贫数据系统服务功能,加强数据分析,为脱贫攻坚决策提供服务。

2.开展智志双扶行动,激发内生动力。探索建立脱贫激励机制,总结推广贫困人口脱贫典型,开展脱贫先进典型评选,引导贫困群众通过自身劳动主动脱贫,形成勤劳致富、脱贫光荣的良好导向。开展“最美扶贫人”、“孝满才乡”等活动,倡导忠厚传家、孝亲敬老、克勤克俭、和睦友善的优良家风。改进帮扶方式,加大以工代赈、以奖代补等实施力度,动员更多贫困群众投工投劳,推广以表现换积分、以积分换物品的“爱心公益超市”等自助式帮扶做法,实现社会爱心捐赠与贫困群众个性化需求的精准对接,防止政策养懒汉。着力开展移风易俗,通过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发挥村民议事会、道德评议会、红白理事会等群众组织作用,推行喜事新办、丧事简办、厚养薄葬,倡树乡村文明新风。实行反向约束措施,对“因懒致贫、因赌致贫、因婚致贫、因子女不赡养老人致贫”等问题,通过“乡规民约”、“红黑榜”、“红白理事会”和“司法约束”等载体,强化村民自我教育、管理、监督,将不履行赡养义务、虚报冒领扶贫资金、严重违反公序良俗等行为人列入失信人员名单。

3.加强干部教育培训,提升攻坚能力。把分级分批分类抓好扶贫干部学习培训作为提高攻坚能力的重要措施,立足扶贫干部不同岗位职责设置不同培训内容,根据脱贫攻坚机制和干部管理权限,制定培训计划,明确2018、2019两年实施完成乡(镇、场)党政领导干部、行业部门干部、扶贫系统干部、帮扶干部、村两委干部的全员培训、精准培训计划任务。重点抓好乡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分管负责同志、基层一线扶贫干部、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

4.统筹衔接乡村振兴,双促进双提升。脱贫攻坚期内,乡村振兴主要任务是脱贫攻坚。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衔接融合,在工作思路、政策支持、工作力量、领导体制、运行机制等方面统筹安排、协同推进。统筹均衡贫困村和非贫困村乡村振兴在资金、项目、人才、技术等方面的支持政策,优先向偏远山村倾斜,补齐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短板,以脱贫攻坚促进乡村振兴,以乡村振兴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

五、切实加强脱贫攻坚7项保障

1.落实脱贫攻坚责任制

重点落实“一把手”负责制,乡(镇、场)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积极履职尽责,全面落实脱贫攻坚决策部署,紧盯脱贫攻坚任务清单,梳理细化脱贫任务,建立工作台帐,定时间、定任务、定措施、定人员、定责任,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强力推进,如期完成各项脱贫攻坚任务。要把打赢脱贫攻坚战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增强政治担当、责任担当和行动自觉,层层传导压力,建立落实台账,压实脱贫责任。健全脱贫攻坚工作机制,县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每个月至少要有2个工作日用于扶贫,乡(镇、场)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至少要用1个工作日用于扶贫;
实施遍访贫困对象行动,县委书记遍访贫困村,乡(镇、场)党委书记和村党组织书记遍访贫困户。以遍访贫困对象行动带头转变作风,了解贫困群体实际需求,掌握第一手资料,发现突出矛盾,解决突出问题。

压实专项扶贫的扶贫责任。县直有关单位要按照中央、省、市、县脱贫攻坚系列重大决策部署要求,制定完善配套政策举措,细化目标任务,研究制定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具体方案,强化组织实施。县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要分解落实各地脱贫目标任务,实化脱贫具体举措,分解到单位、落实到人。

发挥社会力量扶贫。充分动员和组织社会各界支持参与脱贫攻坚,倡导扶贫济困、行善积德,深入挖掘社会帮扶潜力,不断壮大社会帮扶力量。建设信息平台和服务网络,发布社会扶贫救援和求助信息,公布社会扶贫项目,促进社会扶贫资源与贫困村、贫困户脱贫需求精准对接。大力推广社会扶贫网APP,扎实推进“互联网+”社会精准扶贫工作,推动互联网与精准扶贫的深度融合。以“10·17”扶贫日活动、“百企帮百村”“百店助百户”活动为载体,引导社会各界人士,通过爱心捐赠、志愿服务、企业帮扶等多种形式参与扶贫。建立完善社会扶贫激励政策体系,鼓励和吸引更多非公企业致富的返乡带头人投资创业,带动当地发展产业,对在全县脱贫攻坚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进行表扬。

2.强化基层党组织建设

深入推进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带头人和党员队伍建设,选好配强贫困村党组织班子特别是村党支部书记,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防止封建家族势力、地方黑恶势力、违法违规宗教活动侵蚀基层政权,干扰破坏村务。大力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逐村分析研判,坚决撤换不胜任、不合格、不尽职的村党组织书记。强化乡(镇、场)党委自身建设,切实负起抓村级组织建设直接责任。把抓党建促脱贫攻坚情况作为乡(镇、场)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的重点内容。对不够重视贫困村党组织建设、措施不力的地方,上级党组织要及时约谈提醒相关责任人,后果严重的要问责追责。

3.加大财政扶贫投入

坚持增加政府扶贫投入与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并重,健全与脱贫攻坚任务相适应的投入保障机制,支持围绕现行脱贫目标,尽快补齐脱贫攻坚短板。加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教育、医疗保障等转移支付力度。进一步加强资金整合,确保整合资金围绕脱贫攻坚项目精准使用,提高使用效率和效益。全面加强各类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落实资金使用者的绩效主体责任,明确绩效目标,加强执行监控,强化绩效评价结果运用,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益。

4.加强扶贫领域作风建设

坚持把作风建设贯穿脱贫攻坚全过程,集中力量解决扶贫领域“四个意识”不强,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措施不精准、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工作作风不扎实、考核监督从严要求不够和“怕、慢、假、庸、散”等突出问题。改进调查研究,深入基层、联系群众,多层次、多方位、多渠道调查了解实际情况,注重发现并解决问题,力戒“走过场”。注重工作实效,减轻基层工作负担,减少村级填表报数,精简会议文件,让基层干部把精力放在办实事上。严格扶贫资金审计,加强扶贫事务公开。严厉惩处扶贫领域腐败问题,严厉打击套取侵吞、截留私分、挤占挪用扶贫资金等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蝇贪”“蚁贪”等微腐败问题。依纪依法坚决查处贯彻党中央、省、市、县脱贫攻坚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到位、弄虚作假问题,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职能部门监管职责不落实问题,坚决纠正脱贫攻坚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把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作为巡察工作重点,县委巡察机构组织开展扶贫领域巡察。加强警示教育,通报曝光查处的扶贫领域典型案例。

5.实施正向激励机制

坚持严管与厚爱结合,激励与约束并重,落实容错纠错、尽职免责制度,激励基层扶贫干部忠诚担当、履职尽责、敢于作为。坚持在脱贫攻坚一线考察干部,把脱贫攻坚实绩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加强对脱贫一线干部的关爱激励,注重在脱贫攻坚一线考察识别干部,对在脱贫攻坚中工作出色、表现优秀的扶贫干部和基层干部注重提拔使用,符合条件的,应纳入优秀年轻干部培养范围。对奋战在脱贫攻坚一线的县乡干部要落实好津补贴、周转房等政策,改善工作条件。对在脱贫攻坚中因公牺牲的干部和基层党员的家属及时给予抚恤,建立长期帮扶慰问制度,并明确专人负责落实。全面落实贫困村干部报酬待遇和正常离任村干部生活补贴。

6.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深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宣传中央、省、市、县关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重大决策部署,宣传全县脱贫攻坚典型经验,讲述好贫困群众“脱贫故事”,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注入强大精神动力。组织广播电视、报刊杂志、新闻网站等媒体将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宣传纳入常态化宣传计划,开设专题、开辟专栏,推出一批脱贫攻坚重点新闻报道。利用重点新闻网站、微博、微信、手机报、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平台开展脱贫攻坚宣传,结合重要时间节点组织脱贫攻坚网络媒体主题宣传活动。加强行业扶贫宣传,运用新媒体以及行业部门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简报、刊物等载体,对行业扶贫深入宣传报道。开展扶贫主题文艺作品、微视频、图片等创作和征集活动。按有关规定做好全国、全省、全市脱贫攻坚奖的推选和全县脱贫攻坚奖评选表彰,加强结果运用,以脱贫攻坚组织创新奖为抓手,鼓励各地从实际出发创新开展脱贫攻坚工作,充分发挥榜样力量和示范引领作用。

7.建立稳定脱贫长效机制

坚持脱贫与巩固两手抓两手硬,努力做到脱贫一个巩固一个。脱贫攻坚期内,对已脱贫享受政策人口继续给予帮扶,持续巩固脱贫成果。建立脱贫成效巩固提升监测机制,对脱贫户实施跟踪和动态监测,及时了解脱贫后生产生活情况,返贫的及时纳入帮扶。鼓励基层探索建立扶贫基金,通过财政投入、社会捐赠、扶贫资产收益等渠道筹集资金,采取补助、救助、兜底保障等方式,支持贫困人口脱贫,巩固脱贫成果。建立风险防控机制,重点防范化解产业扶贫市场风险、扶贫信贷风险、债务风险、社会风险,做好风险评估,制定实施防范和处置应对措施。积极探索实践,逐步积累经验,为做好2020年后扶贫开发工作提供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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