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脱贫攻坚工作要点(完整文档),供大家参考。
2020年是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收官之年。以下是本站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关于2020年脱贫攻坚工作要点,以供大家参考!
2020年脱贫攻坚工作要点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在抓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特别要抓好涉及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的重点任务,不能有缓一缓、等一等的思想”的重要指示精神,财政部在大力支持疫情防控的同时,坚决履行脱贫攻坚政治责任,积极研究谋划2020年财政脱贫攻坚工作。近期,财政部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制定印发2020年工作要点,从十个方面作出具体安排,要求各级财政部门切实发挥职能作用,积极主动作为,坚决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战。
财政部要求,各级财政部门要保持定力,砥砺推进,持续增强打赢脱贫攻坚战的责任感、使命感。一是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开发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脱贫攻坚决策部署,明确职责,健全机制,加强督办,确保财政脱贫攻坚各项工作质量。二是建立健全整改成果运用长效机制,深化巩固巡视成果,保证质量,力求成效。三是持续改进工作作风,加强对财政脱贫攻坚领域的日常监督,加强对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腐败问题的核查处理。
财政部强调,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大投入,聚焦短板,支持如期全面完成脱贫攻坚目标任务。一是统筹考虑完成最后攻坚任务和巩固脱贫成果等因素,强化财政扶贫投入保障。完善资金分配方式,加大对“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挂牌督战地区、巩固脱贫成果和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的支持力度,大力支持农业特色产业发展和防止返贫。二是聚焦深度贫困地区和“两不愁三保障”问题,加快补齐短板。在坚持现有标准解决突出问题的基础上,高度关注、密切跟踪新冠肺炎疫情对脱贫攻坚的影响,及时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三是推进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试点,保持脱贫攻坚期内资金整合试点政策总体稳定,提高整合资金用于产业项目占比。规范资产收益扶贫工作,强化扶贫项目后续管理。四是加强财政扶贫资金监管,提高扶贫项目资金绩效,强化对各级各类财政扶贫资金的动态监控。
财政部要求,各级财政部门要积极谋划,压实责任,推进脱贫成果巩固和衔接乡村振兴战略。一是支持做好巩固脱贫成果工作,支持建立有效机制,做好返贫人口和新发生贫困人口的监测和帮扶工作。在全面评估现有财政支持脱贫攻坚政策的基础上,抓紧研究2020年后财政扶贫政策。二是切实履行定点帮扶责任,加强跟踪督办,帮助定点扶贫县巩固脱贫成果,推动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三是全面总结财政脱贫攻坚工作,对经验做法和先进事迹开展宣传。继续利用多双边开发机构平台和对外财经对话机制,支持国际减贫交流合作,宣传我国扶贫经验和减贫成就。
2020年脱贫攻坚工作要点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及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在统筹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积极研究2020年脱贫攻坚工作。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2020年扶贫工作要点》,进一步明确2020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决战决胜脱贫攻坚重点工作任务。
工作要点明确4方面重点任务。
一是不折不扣做好“回头看”整改工作。根据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研究制定“回头看”整改工作方案,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任务清单,压实整改工作责任。切实加强工作调度,及时纠正和解决问题,确保做到真改实改,以整改的实际成效确保全面完成脱贫攻坚任务,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二是集中力量攻克深度贫困堡垒。聚焦全面解决“三保障”问题,动员行业力量,强化资金投入和技术帮扶,倾斜支持“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帮助解决突出问题,确保深度贫困地区和全国一道全面完成贫困户住房安全有保障目标任务。
三是坚决完成贫困人口住房安全有保障目标任务。指导和督促各地将“回头看”排查发现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等4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任务作为新增任务全部列入2020年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支持范围,并按照分区分级精准复工复产的要求,有序推动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对新增任务较多、排查发现问题突出的地区开展挂牌督战,6月底前完成4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扫尾任务。指导和督促各地完善脱贫攻坚三年行动农户档案信息检索系统,6月底前达到国家脱贫攻坚普查验收要求。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探索建立解决农村相对贫困人口住房安全问题的长效机制,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四是持续推进定点扶贫和联系大别山片区脱贫攻坚工作。认真落实“四个不摘”工作要求,研究制定定点扶贫年度工作计划,明确帮扶举措,落实帮扶责任,全力支持定点扶贫县克服疫情影响,高质量完成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继续在农村危房改造、“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建筑业产业扶贫、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保护等方面对大别山片区给予政策指导和倾斜支持,加强与片区省份以及有关中央单位沟通联系,召开大别山片区脱贫攻坚推进会议,持续发挥沟通、协调、指导和推动作用,助力大别山片区打赢脱贫攻坚战。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要求,部机关各单位、直属各单位和社团党委要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学习党中央、国务院脱贫攻坚决策部署,切实增强做好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强调,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落实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十不准”规定。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扎实落实帮扶举措,强化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坚持不懈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切实减轻基层负担。要会同驻部纪检监察组持续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深化漠视侵害群众利益专项整治工作成果,及时梳理和通报典型案例。认真总结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脱贫攻坚工作,充分利用部门户网站、《中国建设报》等媒体,组织开展脱贫攻坚系列宣传报道,重点宣传农村危房改造、定点扶贫、联系大别山片区脱贫攻坚工作中的实践经验、生动案例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脱贫攻坚先进典型。
2020年脱贫攻坚工作要点
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对脱贫攻坚的影响,确保全面如期完成脱贫攻坚目标任务。近期,财政部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制定印发2020年工作要点并作出具体安排,要求各级财政部门切实发挥职能作用,在大力支持疫情防控的同时,坚决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战。
财政部要求,各级财政部门要持续增强打赢脱贫攻坚战的责任感、使命感。一是明确职责,健全机制,加强督办,确保财政脱贫攻坚各项工作质量。二是建立健全整改成果运用长效机制,深化巩固巡视成果,保证质量,力求成效。三是加强对财政脱贫攻坚领域的日常监督,加强对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腐败问题的核查处理。
财政部强调,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大投入,聚焦短板,支持如期全面完成脱贫攻坚目标任务。一是统筹考虑完成最后攻坚任务和巩固脱贫成果等因素,强化财政扶贫投入保障。加大对“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挂牌督战地区、巩固脱贫成果和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的支持力度,大力支持农业特色产业发展和防止返贫。二是聚焦深度贫困地区和“两不愁三保障”问题,加快补齐短板。在坚持现有标准解决突出问题的基础上,高度关注、密切跟踪新冠肺炎疫情对脱贫攻坚的影响,及时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三是推进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试点,提高整合资金用于产业项目占比。规范资产收益扶贫工作,强化扶贫项目后续管理。四是加强财政扶贫资金监管,提高扶贫项目资金绩效,强化对各级各类财政扶贫资金的动态监控。
财政部要求,各级财政部门要积极谋划,推进脱贫成果巩固和衔接乡村振兴战略。一是支持做好巩固脱贫成果工作,支持建立有效机制,做好返贫人口和新发生贫困人口的监测和帮扶工作。在全面评估现有财政支持脱贫攻坚政策的基础上,抓紧研究2020年后财政扶贫政策。二是加强跟踪督办,帮助定点扶贫县巩固脱贫成果,推动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三是全面总结财政脱贫攻坚工作,对经验做法和先进事迹开展宣传。继续利用多双边开发机构平台和对外财经对话机制,支持国际减贫交流合作,宣传我国扶贫经验和减贫成就。